环境保护税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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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环境保护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税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
Q2:
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环境保护税法》第四条明确,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两种情形,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是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这里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包括城乡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上述对环境保护纳税人的规定,在纳税义务上对两种情况做了排除:一是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二是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Q3:
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是否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排放生活污水和垃圾的居民个人未列入征税范围,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组织政策解读宣讲、一线优秀校长教师报告会、优秀公费师范生谈体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动员广大公费师范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成才观,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在工作岗位上当好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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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否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解释,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Q5:
我们是一家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需要缴纳环保税吗?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澳门荷官真人发牌,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根据《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属于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Q6:
畜禽养殖场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
Q7:
农户个人养殖生活必须的农副产品,是否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规模化养殖,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农户个人养殖不属于纳税人,无需缴纳环境保护税。
Q8:
排放哪些应税污染物涉及要缴纳环境保护税?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澳门荷官真人发牌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Q9:
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也是污染,也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吗?
答:不需要。
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虽然也是影响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但考虑到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难度都比较大,例如,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不同建筑施工类型、工艺和位置产生的噪声也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
因此,目前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的噪声仅指工业噪声。暂不对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列入征收范围。今后随着对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是否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征税范围。
Q10:
环境保护税有何税收优惠?
答:不需要。
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虽然也是影响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污染源,但考虑到对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监测难度都比较大,例如,交通噪声具有瞬时性、流动性和隐蔽性等特点,不同建筑施工类型、工艺和位置产生的噪声也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将其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条件尚不成熟。
因此,目前列入《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的噪声仅指工业噪声。暂不对建筑施工、交通产生的噪声列入征收范围。今后随着对噪声污染监测水平的提高,待具备征税条件时,再考虑是否将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纳入征税范围。
Q11:
汽车尾气污染要交环保税吗?
答: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汽车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环境保护税。
因此,汽车尾气污染暂免征环境保护税。
Q12:
我们是一家处理医疗垃圾的公司,能否享受环保税税收优惠?
答: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不属于生活垃圾,不能享受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的优惠政策。但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的税目,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Q13:
对纳税人减征环境保护税,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的平均值。
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监测机构当月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均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同时,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不同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
Q14:
纳税人根据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享受浓度值减免优惠环境保护税情形的条件是什么?
答:纳税人根据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享受浓度值减免优惠环境保护税情形的条件,一是适用的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两类。二是纳税人计算适用的监测方法限于自动监测和机构监测的。三是排放浓度值符合条件。四是减征不得超标原则。
Q15:
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答:关于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税额。税法对大气、水污染物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以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作为上限设置了税额幅度,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4元至14元,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述税额幅度内依法制定本地具体适用税额。
关于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税额。税法对固体废物和噪声实行固定税额。其中,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具体请参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澳门荷官真人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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